研究生宿舍是学生休息和集体生活的场所,更是学生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阵地。为规范研究生宿舍管理,营造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以学生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为主,对于标杆宿舍和学生给予奖励,对违章违纪,经教育不改者,给予必要的惩罚。
第二章 具体要求
第二条住宿学生应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和规律作息,不得留宿非本宿舍成员;有事晚归需向辅导员请假报备,不得私自在外留宿;不得将酒类及各类燃料、火种带入楼幢;不得攀爬门、窗、围墙等。
第三条禁止在宿舍(公寓)内使用明火、吸烟或将电源插线板放置在床上;禁止在宿舍(公寓)内烹饪食物和使用炊具;禁止在宿舍(公寓)及公共区域内燃烧废弃物或故意向楼下投掷物品、火种等;禁止在宿舍(公寓)内贮藏、使用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和管制刀具、仿真枪;禁止在宿舍(公寓)及公共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。
第四条学生宿舍(公寓)内严禁带入和使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违规电器。违规电器主要包括:
1.电热类电器:电热棒、电热壶、电热杯、取暖器、电热毯、电炉、电夹板、电暖手宝、电卷发器、电烘鞋器等;
2.烹煮类电器:电饭煲、电热锅、电磁炉、电煎药罐、微波炉等;
3.其他类电器:功率转换器、电吹风、电冰箱、洗衣机、实验仪器、电动车蓄电池及无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电器等;学生宿舍(公寓)内严禁使用无国家3C认证的电器及劣质插线板、充电器、插座等存在安全隐患的“三无”产品。
第五条各宿舍要建立卫生轮值制度,每天负责宿舍的清洁卫生。每个人应将个人物品归类,整齐存放。每天应进行清洁卫生劳动,保持宿舍干净整洁。
第六条住宿学生的贵重物品、现金等由自己妥善保管;假期宿舍内不允许放置个人贵重物品。住宿学生离开宿舍(公寓)时应关好门窗,反锁好门,关闭电器设备电源。
第三章 文明宿舍评比
第七条每个月研究生处不定期抽查宿舍情况,包括宿舍的内务卫生、安全用电、公共设施、作息纪律等,做好记录或评分。每学期进行一次综合评比,总分在研究生宿舍的前10%的宿舍将获“文明宿舍”称号。
第八条对“文明宿舍”成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,在评奖评优时,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。
第九条对评比最差的房间通报批评,并要求限期整顿。一周后,如仍不合格,则记录在案,在评奖评优时,其成员在文明建设、现实表现等相关指标中,将予以扣除一定分值。
第四章 其他
第十条宿舍舍长负责制定值日表、安排值日生。宿舍成员应自觉遵守校纪,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。宿舍时刻保持干净整洁、内务卫生整齐、摆设合理、布置美观。
第十一条宿舍应无违章电器使用,所有成员应节约用水,用电,遵守文明卫生公约,养成文明习惯,讲究礼貌,待人谦虚恭让。
第十二条宿舍成员应团结友爱,互相帮助,宿舍无严重纠纷。
附件 宿舍检查评分细则
序 |
宿舍号 |
各项分值 |
总分 |
宿舍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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宿舍制度建设 (15) |
书桌 (15) |
地面 (15) |
环境卫生 (15) |
床铺 (15) |
宿舍安全 (25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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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有宿舍长制度,有宿舍值日安排; 2.有卫生打扫工具; |
1.柜门和抽屉关闭; |
1.地面干净,无污渍水渍; |
1.室内、卫生间、淋浴间干净,空气清新,无异味; |
1.干净整洁; |
1.宿舍没有使用违章电器; 2.宿舍无人时,不充电; 3.插线板及时断电; 4.贵重物品妥善保存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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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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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生处
2023年4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