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党员同志:
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、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,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,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提高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,根据校党委《关于召开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》有关规定要求,现就开展2024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开展时间地点
时间:2025年3月13日上午10:00
地点:教学办公楼220会议室
二、参加范围
支部全体党员参加。
三、方法措施
基层党支部紧密结合本党支部和所属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实际,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制度规定,做好以下工作:
(一)深入开展理论学习
(二)认真查摆突出问题
(三)广泛开展谈心谈话
(四)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
(五)客观公正作出评定
(六)认真抓好整改落实
(七)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流程
1.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,就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进行述职,对个人和支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,通报支委会查摆问题情况;
2.全体党员对党支部书记及支部班子的对照检查开展评议、提出批评意见;
3.支部班子成员带头、党员依次开展个人自评;
4.每名党员个人自评后,其他党员对其提出批评意见,自评人表态;
5.支部书记对全体党员逐一进行讲评;
6.发放党支部班子和党员民主评议测评表进行测评。
四、其他事项
组织生活会方案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。
机关党委教务处党支部
2025年3月7日